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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合同定义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5-11-18

  债务的全部转称,也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转移合同是指经债权人同意,由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协议。

  债权转移合同的要件: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2、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应具有让与性;

  3、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

  4、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权转移合同生效的条件: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签订债权转移合同的方式:

  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同意的;

  2、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

  3、第三人、债务人及债权人三方共同达成债务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