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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的四个法律后果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6-09-05

  导语:现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公司之间每天都发生着合并等情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析,公司合并的四种后果。

  如今,公司合并有利有弊,不过肯定是利大于弊的,主要是在规模效益上比较明显,另外人员整合后会更加精干,减少成本,还有财务上也有好处。那么公司合并后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公司合并后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公司的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停止其积极业务活动,并开始处理其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

  合并后必然有一个或者多个公司解散。在新设合并的情况下,合并的各方公司全部解散,取而代之的是新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而吸收公司的法人资格继续存在。消灭的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公司的变更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这里的变更是指法律上的变更,即公司合并(吸收合并)后,存续的公司在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方式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所以,该公司必须进行变更登记。

  三、公司的设立

  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

  当公司采用新设合并后,原合并的公司全部消灭,成立了一个全新的公司,该公司就是新设合并的法律后果,新设立的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

  四、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当公司合并后,不论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都伴随着公司人格的消灭,这些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并非随着主体的消灭而消灭,而是无条件地转移到新设立的公司或者存续的公司身上,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