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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怎么解除?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6-08-15

  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指未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那么,不定期租赁合同有无任意解除权?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概念、情形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概念

  指未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

  2、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2、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