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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技术合同视为无效?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6-08-15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哪些?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是什么?什么样的技术合同视为无效?根据合同法,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技术合同无效。

  一、技术转让合同包括哪些?

  1、专利权转让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4、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1、让与人的义务

  对转让的技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专利权的剩余保护期限。

  按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或技术秘密,交付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2、受让人义务

  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按照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技术秘密。

  三、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技术合同无效

  下列6种情形属于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3、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要,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须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受非必须的人员。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四、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益归属

  1、技术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属。

  没有约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2、双方所作下列约定无效

  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

  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