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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公司的注册条件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7-10-10

  中外合资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资经营企业。

  (一)必备条件

  1、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3、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其中中、外各方出资均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4、经营项目必须附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提供资料

  1、中、外双方合法开业证明

  (1)中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

  (2)外方企业提供开业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供护照复印件

  2、中、外双方的"资信证明"(内容包括企业存款位数和资金往来结算信誉)

  (1)中方由开户银行出具

  (2)外方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3、董事、正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董事"委派书"和正、副总经理"推荐书"原件及其中文译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简历、照片(1寸1张)

  6、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