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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担保人什么时候要还款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7-08-04

  借款合同中担保人什么时候要还款?民间借贷可以约定担保人,为债务人承担的债务做担保。根据具体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可以按照份额承担担保的债务,没有约定份额的,担保人要全额承担债务。

  1、合同有约定担保责任的,依照约定来承担。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在担保期限要求担保人承担清偿欠款的责任。一般从借款人逾期未还借款之日开始到明确约定的担保期限为止,就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

  2、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出借人可自借款人逾期还款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实践中,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国家强制力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保证人履行还债义务。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

  不管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只要有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除非因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权人不能行使债权请求权,否则债权人在要求债务人还债之前不能要求保证人还债。

  3、担保范围

  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主要依靠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约定,没有约定的默认为法律规定的范围。

  4、债权转移后的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