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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7-03-01

  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那么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债务抵消有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之分:

  1、对于法定抵销,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对于约定抵销,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哪些情形禁止债务抵销?

  1、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例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权。

  2、受国家计划约束的债权也不得为抵销。

  3、对于受扣押的债权,第三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与在扣押后取得或其清偿期晚于被扣押的债权而相互抵销。

  4、对于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销。

  5、以行为、智慧成果为给付标的的债权,即使是同种类,由其性质所决定,也不得抵销。

  6、当事人约定禁止抵销的债权不得为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