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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7-03-27

  导读: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是由法律规定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送上一个案例,以供大家参考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却仍以公司名义继续对外签订合同,发生纠纷后却无力承担违约责任。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股东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对一起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定其股东行为属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判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早在2002年9月,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丧失经营资格。然而,2007年3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大股东姚某却隐瞒了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这一事实,与上海通城纺织有限公司一连签订了九份销售合同,并向通城公司购买布纱及服装面料。

  该服饰公司在收取货物后支付了部分货款,余款68754.15元至今未予支付。通城公司经过多次催讨无着,遂起诉该服饰公司及其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姚某。

  一审法院判决该服饰公司承担付款责任,但对法定代表人姚某的连带责任未予支持。通城公司不服上诉。

  上海市一中院二审审理中注意到该服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姚某故意隐瞒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事实,该服饰公司早已无财产偿付债务,债权人通城公司的债权根本无法实现。

  二审法院遂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改判该服饰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其法定代表人姚某对通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说法:诸如该服饰公司此类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非法继续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形具有一定普遍性,一旦发生纠纷,交易相对方的利益往往难以保障。此次法院判决股东承担责任有利于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特别是对于当下一些想关门逃债的公司股东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