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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09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时,可能并不会那么顺利,现实中出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处理这类事件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那到底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近来,借贷纠纷案中,涉及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作为证据的案件较多,因此以下主要讨论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

  1、电话录音等录音资料

  电话录音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中需要提及借款的经过、理由、用途等情况,证明双方有形成借贷关系的合意。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非法安装窃听器、非法进行手机监听等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2、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聊天工具,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可作为证据。但也要具备一定条件:

  (1)证明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关涉证据的真实性,聊天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从而丧失证明力)。

  (2)证明聊天对象就是借款双方(关涉证据的关联性)。

  (3)同时,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在使用主体身份的认定上,举证一方需证明当时聊天的一方就是借贷当事人。

  (4)另外,聊天记录可增可减,必须出具手机原件,而且只有保证聊天内容的完整性才有可能认定聊天的真实意图。

  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债权人在主张债权的时候,其中证据肯定是必不可少的,毕竟光靠自己说,肯定是不能取信于对方的。而只有实际提供了足够充分的证据之后,才有可能实现债权。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