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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26

  债权债务是互相存在的,互相依托的。有时候,为了增加债权债务的效力,对债权债务公证,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醒债权人和债务人要按时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和义务。经过公证的债权和债务,其法律效力也增强,债权的发生离不开债务,债务也是债权兑现的必要条件。债权债务如何履行,可以随小编一起去学习一下。

  一、债权债务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债务债权怎么公证

  (一)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企业债权债务公证与其他性质的公证在流程和提交材料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在提交材料上,它包括了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要公正事项的证明材料。个人或者企业如果有需要,可以按照以上的流程进行公证,它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和审查这几个阶段,如果材料齐全,符合公证的条件,公证处会发放公证书。

  之所以对债权债务公证,是为了增加债权债务的法律效率,经过公证的债权债务得到了社会更为广泛的认可。公证制度的确立也是为了增加法律效力,可以称作是加强剂,债权债务经过公证以后,也是为了督促债权人热债务人要彼此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对方和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