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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和借款人怎么区分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7-09-27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了别人的钱,到期就要还回去,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需要对贷款人进行债务的偿还,也称之为债务人,借款人都是债务人,债务人都是借款人吗?如果不是,债务人和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债务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什么是借款人?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债务人和借款人怎么区分?

  债务人不仅仅存在于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其他的合同中,义务人一般为债务人,这里面的债做广义解释,只要是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有给付义务的就是债务人。而借款人明显是只存在于借贷关系中的!借款人是债务人,有还款义务,只是众多债务人的一种具体类型。例如,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是债务人,买卖合同中的欠款人也是债务人,因此,借款人是债务人的一种,债务人包括借款人。从法理上讲,借款人可以称呼为债务人。

  债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出了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合同之债外,还有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侵权之债等债的产生方式,这几种不同类型的债,所产生的债务人的名称也会有相应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