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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法定抵消的条件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7-10-01

  债务法定抵消应具备哪些条件?法定抵消是二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由此,法定抵消应具备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等条件。

  一、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

   二、禁止抵销的债务

  符合法定抵消条件的债务可以抵消,但是也有一些债务是禁止抵消的:

  1、合同性质决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约定向第三人为给付的此类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包括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故意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