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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中定金和预付款?

来源:深圳债权债务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6-09-12

  什么是合同中定金和预付款?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法律证据,又能够担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就要受“定金罚则”的制裁。因此,定金是经常使用的担保形式。一般来说,定金条款主要包括:

  1、定金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给付定金。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给付定金。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按其性质是不需要或者不宜给付定金的。

  2、定金数额的约定。定金有法定定金和约定定金两种形式。凡合同条例规定了给付定金标准的属于法定定金,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对定金的最高限额规定为勘察费的30%,当事人给付定金只能在30%限额以下。法律、法规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定金的,则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二、什么是预付款?

  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预付款可以折抵货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预收货款的一方应如数退回预收的货款及利息。合同签订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认识预付款的利弊。在某种情况下,当事人为了购买市场紧缺的原材料、产品,预付一部分货款,的确奏效。然而,预付款的大量使用,给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利用预付款这一手段,通过签订合同,骗取预付款,当预付款到手之后就逃之夭夭,以致不少企业上当受骗,损失惨重。在签订合同时,不要随便约定预付款,即使有的合同的确需要预付款,也要谨慎从事,以防上当受骗。

  2、预付款的适用范围。一般情况下,预收预付货款是不允许的,只有经国家批准的项目才能采取预收预付款的办法。

  3、要注意区分预付款与定金。预付款的预先给付与定金的预先给付在表面上有相同之处,但两者又有原则的区别:

  (1)性质不同。定金是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措施,而预付款仅是一种预先给付,不具有担保性质;

  (2)适用范围不同。对于定金,除几种合同按其性质不需要给付的外,其他合同一般都可以约定给付定金,而对于预付款则有较多限制,一般不允许预收预付;

  (3)法律后果不同。凡订立定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在合同不能履行时,预收的一方应如数退还预收的货款及利息,而不论是预付方违约,还是预收方违约,也不论是合同有效还是无效,预付款都应返还,而且不是双倍返还;

  (4)数额有所不同。预付款可以是合同总金额,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而预付定金则限制在一定数额之内。

  此外,定金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给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而预付款必须是在合同生效后才给付对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区分预付款和定金,属定金的就明确写上定金,属预付款的则写明是预付款,不要混用,以免双方发生纠纷。